广州男子棚顶施工遇险,施工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2022-11-22 来源:本站 浏览:8541

近日,广州一工人在商场顶棚施工时不小心发生了意外,结果被吊在了半空中,吊的时间长了,由于手臂无力最终还是摔下来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这种意外应该要如何处理呢?

  一、广州男子棚顶施工遇险

  3月10日,广州。一名工人在商场顶棚施工时出现意外吊在半空。只见画面中男子双手极力抓着绳索,但是奈何时间久了手臂无力最终摔下。具体情况还有待通报。

  

广州男子棚顶施工遇险,施工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二、施工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上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各级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遇事不慌,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当事故发生后,与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小组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三、建筑施工事故的程序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理:

  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三)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四)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最后通过调查之后对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综上所述,施工时发生事故的,应该要立即向有关单位报告,积极落实相关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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